2021年黑龙江省鹤岗市教师招聘公告(45名)

发布时间:2021-11-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鹤岗市2021年“金鹤回岗”引进研究生公告

为助推城市转型发展,加大鹤岗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决定面向全国引进45名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具有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岗位学科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三、招聘计划

计划引进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45名,包括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5名、鹤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21年“金鹤回岗”引进研究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鹤岗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6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需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照片发送至邮箱hgszrsc@163.com;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考生需扫码(后附)按照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根据教育实际工作特点,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时间8分钟以内;鹤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自行在现行阶段教材中自选一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

3、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报考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考官现场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登录鹤岗市政府官网查看。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体检

资格审查与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与考核人选。考核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与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选岗

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选岗。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

严格“持证上岗”,对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岗位的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编制福利待遇。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住房保障待遇。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

(三)职称评聘待遇。按照管理权限,专业技术职称聘任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比例限制。

(四)医疗健康待遇。在市级三甲医院为聘用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优先预约就诊、重大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五)家属安置待遇。配偶需要在鹤岗市就业的,对于有编制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对于没有编制的按就业扶持政策进行妥善安置。父母、配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地。

(六)子女入学待遇。充分尊重聘用人员的意愿,安排就近就便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也可不受学区限制,按意愿择校。

七、其他事宜

(一)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邮箱(扫码)和“中国鹤岗”政府官网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咨询解释。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68-8951151、18345678779、15184657977

鹤岗市教育局:0468-3126031

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考生请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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