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教师招聘公告(75名)

发布时间:2022-07-0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2年大庆市大同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学校用人需求,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5人。其中,城区小学15人;乡镇小学20人;城区初中14人;乡镇初中23人;大庆市第五十六中学高中部3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须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七)语文1等12个岗位招考对象要求为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化学3等8个岗位招考对象要求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06月28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九)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07月07日9:00至2022年07月11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大同区政府网站(http://www.dqdt.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如需要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限内可携带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到大同区政府359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共90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07月07日9:00至2022年07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及防疫须知。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07月13日登录大庆市大同区政府网站,详细了解笔试时间及防疫须知,按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返庆或抵庆,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笔试。

(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07月20日9:00至2022年07月22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大同区政府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如受疫情影响,可能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政府网站上公告为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07月13日登录大庆市大同区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按所报岗位区分。其中,报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理论和幼儿园课程等内容;报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的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语文、数学、英语满分150分,折合成100分;其他科目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06月28日(含当日)。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1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现场查验,官网查验截图打印,考生签字留存);

(5)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7)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另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缩减、合并、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采取说课形式,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幼儿园五大领域知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科目现行小学教材知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科目现行初中教材知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科目现行高中教材知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工作由区直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凡未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违反操作手册等组织的体检,其结果一律视为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考核工作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学校用人需求计划分配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区人社局、区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06月28日(含当日)。

(二)笔试加分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0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政府公寓楼一楼会议室。

(三)加分时考生须自行打印加分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加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表(审批表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3)服务期间工作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复印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19年06月28日前)的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大同区政府网站(www.dqdt.gov.cn)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按照现行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加分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体温<37.3℃)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关考试环节。笔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须提交考前10天健康监测卡(详见附件4)和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5)。考前10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0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考前10天内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前35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解除隔离的证明,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合格后方可入场。其他异常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笔试时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应摘下口罩。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大同区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大庆市大同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大庆市大同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165929。

技术支持电话:0459-4675999 1860369878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附件:

1.2022年大同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2年大同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3.加分承诺书.docx

4.健康监测卡.xlsx

5.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大庆市大同区区属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06月2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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