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优秀管理干部选聘公告
根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管理办法》(哈新管发〔2023〕20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公开选聘教育系统优秀管理干部。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3个,具体详见《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优秀管理干部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符合选聘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理论与办学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具有选聘相关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创新实践、执行落实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依法办学,敢于担当,作风扎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资格条件
1.校长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正职校长参聘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学段校长工作经历或三年副校长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2.科室负责人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除以上条件外,还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项(时限为2014年1月1日以来):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综合奖励或省级及以上行政单项奖励;
(2)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称号;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或教学指导奖励;
(4)主持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5)主持或参与地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规划科研课题;
(6)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作者正式出版具有ISBN统一书号的专著、译著或教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被辞退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干部档案存在问题或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24:00截止。
2.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
(1)《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管理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
(2)《2024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管理干部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
(3)个人业务自传(1000字以内,介绍本人工作经历、取得业绩、教育理念等);
(4)相关业绩及佐证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地市级及以上)。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连同报名表、业务自传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xqxzyj2021@126.com。
同时,报名人员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