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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隆德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办学的实际需要,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并报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拟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科任教师,以解决县城学校教职工紧缺问题。为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拔教师,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全县乡镇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优秀特岗教师。

二、聘用岗位、职数及报名要求

(一)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聘用人数及报名范围

根据县城各中小学办学实际需求,县城中小学共需招聘教师21人,具体岗位如下:

隆德中学:共1人。高中地理1人。

隆德二中:共4人。分别为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2人。

隆德四中:共1人。初中音乐1人。

隆德一小:共11人。分别为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3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体育1人。

隆德二小:共3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隆德三小:共1人。为小学信息技术1人。

全县乡镇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优秀特岗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聘用。

(二)职业中学教师的聘用人数及报名范围

根据职业中学办学实际需求,需招聘7名科任教师。分别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美术1人,高中信息技术1人。

报名应聘职业中学人员,限制在教师相对富裕的陈靳学区、城关学区、沙塘学区、好水学区、山河学区、奠安学区及县城隆德中学、高级中学、隆德四中的教师,其余中学(学区)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三)县城幼儿园教师的聘用

县城4所幼儿园可在各学区及县城部分学校教职工中考察遴选,应聘本人及双方学校(学区)同意后,报教育体育局审核调动。被聘到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需与聘任园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四)教辅后勤人员的聘用

县城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可在人员相对富裕的陈靳学区、城关学区、沙塘学区、好水学区、山河学区、奠安学区及县城部分学校教职工(男性一般不得小于50周岁,女性不得小于45周岁)中考察遴选,应聘本人及双方学校(学区)同意后,报教育体育局审核调动。被聘用到县城学校后勤岗位工作人员,需与聘任学校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三、聘用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聘用条件

应聘普通高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主要为各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职业中学教师聘用条件

报名应聘职业中学人员,主要为陈靳学区、城关学区、沙塘学区、好水学区、山河学区、奠安学区及县城隆德中学、高级中学、隆德四中的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初中教师聘用条件

应聘初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村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小学教师聘用条件

应聘小学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聘用要求

(一)应聘科任教师,需查阅近两年(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的教育教学成绩。凡教学成绩处于全县中学末位或处于各乡镇小学末位的科任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核实)、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被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中,成绩处于末位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参加应聘。

(三)为保证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验收,目前正在负责本校(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档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名应聘。

(四)被认定为各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自称号认定之日起在乡村学校任教不足三年的,不得报名应聘。

五、招聘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和业绩考核

1、报名

报名时间:8月23日  14:30—18:30;

8月24日  8:30—12:00;14:30—18:3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应聘申请(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学校介绍信(包括思想表现、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的工作表现,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填写《隆德县城区学校应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后附,下载后打印上交)一式2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学历、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个人申请和单位介绍信中无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的不予报名。

2、资格、业绩审核

应聘科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聘的各种有效证件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18:30。办公室负责现场审核、确认应聘人员的资格,对相关证件现场审核并予以登记。

对于加分项目,报名时务必当面核准并由报名教师签字确认,过期一概不予补办。

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通知各招聘学校,由用人学校组织笔试,成绩公示后,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聘用岗位职数的1:3比例确定人数,由招聘学校组织面试。

 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不组织笔试,由学校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学校决定进入面试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学校决定不予面试的,该岗位不再补充人员。

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由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

(1)命题范围:所报学科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等公共科目知识。

(2)笔试时间:

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4)笔试命题和阅卷人员的组成: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从县内外聘请相应学科教师组成。

(5)考务工作:严格依照高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面试

各招聘学校必须于8月24日前,将本校招聘方案(笔试、面试、考察)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招聘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各聘用学校依据面试方案和教育体育局提供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组织招聘工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员现场监督各环节的工作。

(1)面试时间: 2017年8月25日下午(当天不能结束的,可延续时间至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学校确定

(3)面试考官组成:由学校组织专业水平、个人素质高的相关专家或教师组成,面试考官每组不少于7名。

(4)面试内容:专业课面试以讲课为主,并测试各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基本功展示、仪容仪表,并回答考官提出的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

(5)面试形式:

①讲课: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40分钟;面试小组提问时间为5分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根据现场情况,另外增加才艺测试时间15-20分钟)。

②音、体、美教师专业能力测试项目:音乐、体育、美术除讲课外,还须测试以下项目(必须使用的材料、器材考生可自备)。

体育:篮球、排球、田径等项目;

音乐:试唱、舞蹈、乐器;

美术:写生、绘画技巧;

(6)面试成绩公布:由考官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并将面试成绩单交给本人。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各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面试成绩。

(三)业绩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对应聘的科任教师提供材料进行核对并量化赋分。

(四)学校考核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科任教师在原单位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由原工作学校领导和招聘领导小组共同核定成绩。

(五)各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应聘教师的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得分,综合成绩及名次,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于2017年8月26日下午18:30前报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根据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业绩成果四方面累计得分,结合社会反映,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应聘教师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聘用教师,并正式发文通知。

(七)被聘人员实行试聘制度

城区学校招聘教职工实行试聘制度,试聘期为一年,被聘用的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不愿签订书面协议者,学校不予聘用;试聘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申请,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核定为该学校正式教职工;试聘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工作。

(八)应聘岗位空缺的处理

对因岗位、学校选报、成绩等原因造成招聘教师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补充招聘。由选聘学校书面提出申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应聘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中进行调配或从新招聘成绩优秀的教师中选聘。

六、考核内容及项目分值

科任教师的招聘总成绩一般由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学校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40%,业绩考核占7%,学校考核占3%;

由于报名应聘人数不足1:3比例,学校决定进行面试的,面试占90%,业绩考核占7%,学校考核占3%。

(一)笔试内容、分值及形式

笔试内容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形式及分值

专业课面试内容必须与所应聘专业相一致,采取讲课、回答问题、能力测试的方式,满分100分。

1、讲课或说课(满分80分)

讲课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聘教师抽定课题后,封闭备课,按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组织进行。

2、回答问题(满分12分)

    由考评组根据学科知识和教学要求设计问题,根据应聘者回答情况,给出得分。

3、基本功展示(粉笔字或简笔画)5分;

4、仪容仪表3分;

(三)业绩成果(满分7分)(同一类别中同时有几个不同层次的加分项目,只取其中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满分2分)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教学成绩;

按照《隆德县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隆教体发〔2012〕142号)和《修订办法》(隆教体发〔2015〕26号)精神,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考试成绩居全县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乡镇中学第一名2分。

2、骨干教师加分(满分2分)

自治区级及以上2分,市级1.5分,县级0.5分。

3、优质课加分:(满分3分)

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15日获得优质课评选奖的。

自治区级及以上: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优秀奖)1.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优秀奖)1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优秀奖)0.5分。

(四)学校评价(满分3分)

由应聘教职工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对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教学成绩、工作态度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综合赋分。

七、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隆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玉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存林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瞿鹭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颖第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田  睿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党相相 县纪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组  员:齐志刚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李建军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靳少华 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马建江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综治股副股长

梁四平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何  云 隆德县中学校长

郭永寿 隆德县高级中学校长

张  恢 隆德县职业中学校长

许志谋 隆德县第二中学校长

古永胡 隆德县第四中学校长

吴东相 隆德县第一小学校长

齐  娟 隆德县第二小学校长

张  健 隆德县第三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马存林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为保证县城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下小组,负责具体聘用工作。

1、纪检组

组  长:党相相

组  员:马建江  刘玉龙

职  责:负责本次聘用工作的纪律检查工作,全程监督聘用工作,确保聘用工作客观、公正、公平、透明。

2、审核组

组  长:马存林

副组长:马建江

成  员:齐志刚  刘云昭  梁四平  魏彩霞

        张家琦  咸胜忠  李云龙

职 责:负责报名,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应聘教师资格和各种有效证件。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和相关工作的保密性,届时将申请县纪委监察等部门派员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县城中小学教师聘用工作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接受全社会监督。聘用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2、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中发现有舞弊行为,或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聘用工作的全部资料整理装订并归档保存;

4、未尽事宜,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决定。

本方案由隆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隆德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隆德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业绩成果分值计算表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隆德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2、隆德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业绩成果分值计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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