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教师招聘公告(19名)
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叙州区部分学校拟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共1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且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并凭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核招聘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学士);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网络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
3.报名资料报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将含有以下资料的压缩包发指定邮箱(407920528@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统一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1)《报名表》(电子版,插入近期1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3)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
(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是否公费师范毕业生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印章)的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料、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的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所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考生。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
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按照《宜
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学校、主管部门、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学校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凭区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
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
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
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661302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1—6250009(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八、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叙州区现有政策规定享受
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服务期内如出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中的违约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退回尚差服务年限已享受的人才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6201795(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x
2.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x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