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8月教师招聘的公告
关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制内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书法教师1名、管乐团教师(木管类、铜管类)1名、医护教师2名、体育教师(排球)1名、早期教育教师1名,共计6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的学历、学位与专业,必须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与专业要求完全一致。
6.在职人员须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5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ysrss@126.com,文件夹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备注: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正式考核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8:30--11:30,14:00—17:30。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职称证、各类资格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和学位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地点:学校人事处(办公楼406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开始。
2.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形式:现场考核,分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
(2)专业考核
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专任教师以说课、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能力,以问答或特长展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考核总成绩70分以下不予聘用。
4.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学校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上级监察部门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925101(川南幼专人事处)
邓老师:18011204507、张老师:1898020218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07529(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监委办公室)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8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