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
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规定,南充市高坪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属以上《通知》规定情况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招。聘用后,应当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4)高坪区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报考者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高坪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9∶00至2020年5月28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和资格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9日18:30期间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考试指导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返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高坪区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6月5日18:3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0年6月17日9:00至2020年6月20日24:00 前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0年6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相应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4. 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7月中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查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5月29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415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审查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加分,同时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已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报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能力。
3.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者,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4.确定面试人员。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纪委监委共同负责对面试资格审查对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名单于面试资格审查前7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布,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对象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缺少公告要求的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审查等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与最后一名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依次等额递补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的,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办理《面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缺考等出现面试名额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集合地点及体检相关信息,于体检前7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并按规定要求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按电话(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人员因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复检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和资格审核确认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纪委监委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考察对象名单及资格审核确认等相关要求,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
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纪委监委对考察对象提交的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个人档案、解除聘用合同文书(在职在编人员)等原件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考察对象弄虚作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考察、聘用等资格。
因考察对象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资格、自动弃权等出现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资格审核确认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时保留拟聘用资格。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岗前培训时间、选择聘用单位(岗位)等相关要求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在选岗结束后,聘用单位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且责任自负,因此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有其它政策规定的除外)。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6.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等环节须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3339915(高坪区人社局)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3344669(高坪区教科体局)
监督电话:0817-3350836(高坪区纪委监委)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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