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绵阳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6名公告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直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直属学校工作需要,拟于近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中: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1.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2日17:00。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28日08:00—17:00。
地点: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568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审核表》,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2025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②2025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⑥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22日17:00期间将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电子邮箱:106209015@qq.com。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11月25日18:00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请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名审核表》纸质版,并携带上述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人员须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报名审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携带上述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未递交《报名审核表》电子版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时间:2024年11月28日08:00—17:00
地点: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568号)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天公布,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考点设在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568号)。
(二)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①笔试。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出具试题,满分100分,未参加或考试得分为0分的,不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②试讲。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现场指定科目、内容,满分100分。
③综合面试。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内容。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试讲考核结束后,按1: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综合面试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分数高低确定排名先后。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根据考核总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绵阳外国语学校工作,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6-2213260
咨询电话:李老师13550807766
魏老师13981122009
附件:1.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