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下半年教师招聘的公告(22名)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经开区拟赴西安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经开区拟赴西安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1《四川省绵阳经开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师范类专业就读经历且本科取得与该专业相符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内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经开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对全职引进的高学历人才、高职称人才、高技能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安居补助。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经开区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四)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注意:本次人才引进正式聘用前,考生在绵阳市(含区县、市属园区)范围内有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历史、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记录的,不能享受安居补助政策。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预报名
公告发布即日起扫描“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网络预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6日17:00,扫描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