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69名)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1.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招聘教师34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
2.面向2024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招聘教师35名,详见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部属公费师范生: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考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说明。
五、面试
(一)初步面试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1.初步面试时间:
部属公费师范生: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2.初步面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初步面试方式:5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
4.专业面试人选确定方式: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初步面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二)专业面试
1.部属公费师范生专业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3.专业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问题答辩和教育教学案例剖析。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体育、音乐岗位考生还将进行技能测试,音乐岗位考生需自备擅长的乐器等器材,体育岗位考生需自备体育运动着装。
最终确定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选,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岗位调剂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照同一学科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选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已确定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选和自愿放弃的人选,不能参加调剂补录。
(二)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经岗位调剂补录后,若有流失岗位,该岗位纳入2023年10月20日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核招聘,其中: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和教师资格证要求均保持不变,年龄、学历、学位条件按照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核招聘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具体流失岗位以2023年10月20日现场报名时公布的为准。
七、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选。
八、资格复审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要求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到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已完成报到的考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三、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73113,18681683888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990130666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xls
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xls
附件3: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