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招聘(成都专场)的公告(28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经开区拟赴成都市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经开区拟赴成都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8名(详见附件1《四川省绵阳经开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成都专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名时我市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安居补助。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预报名
公告发布即日起扫描“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网络预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5日下午17:00,扫描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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