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14名)

发布时间:2023-07-1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2023年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南职业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本次考试的信息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教师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7月20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适宜聘用为教师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会议室,地址: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830-428224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无人报考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公告取消。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2023年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天即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审查合格后,报名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本次面试设有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最后根据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师德师风、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差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与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服务期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未取得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

3.合同期内若申请辞职,应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将随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查阅考试动态,导致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本公告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4282240。

监督电话:0830-4122252。

附件:1.纳溪区2023年招聘江南职业中学合同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2023年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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