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及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及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及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精神,结合我县签约部属、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计划,拟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生2名和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国办发〔2018〕75号相关规定且已签约我县的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和符合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规定且已签约我县、但毕业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古蔺县蔺阳大道126号西区双创中心五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培养协议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00准时到古蔺县第二小学校正大门(新体育中心足球场)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4.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收)。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体检前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5)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对于本次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考生,应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提出书面申请在本次体检时暂不进行哪些项目的检查(如妇科、X光项目等),同时提供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产后由考生书面提出申请后再补检。体检合格,再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温馨提示: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建议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核的相关材料。

(四)考察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同时根据考生考核情况,考核单位可以进行延伸考核和心理测试,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考核中发现存在心理、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相关事宜

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1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接受考核: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省、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及格式);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在参加报名入场检测处,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24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报名,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

(三)参加报名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参加报名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参加报名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报名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报名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

7.参加报名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

(六)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及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参加报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的,责任自负。

(八)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11814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已签约2021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及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要求表.xls

2.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省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政审考察表.doc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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