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2022年上半年高中教师招聘的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22-03-2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喜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xd.gov.cn/)、喜德县教育公众号及省内外院校发布。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喜德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的年龄、岗位条件等资格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下同),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8.报考人员补考科目超过三科(含三科)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考核招聘程序

考核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或笔试、说课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时间

1.报名考核时间及地点:

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面试考核;

地点:西昌美丽山水大酒店(航天大道一段202号)

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资格审查;

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面试考核。

地点:新良大酒店(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246号)

4月4日(上午8:30—11:30)报名、资格审查,4月4日下午(14:30—17:30)及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面试、考核及签约。

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4月6日上午(8:30—11:30)签约。

地点:新良大酒店(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246号)

2.报名所需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考试成绩单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招聘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往届毕业生,须由本人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其他与报考岗位有关的材料。

3.资格审查

由喜德县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资格初审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查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初审合格的考生,由考核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1.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方法:通过面试的形式对报考人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签订协议(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不纳入体检范围),成绩并列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加试方式。

四、体检

确定的体检人员必须按协议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毛发检)。

体检及以后程序出现的空缺均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等环节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完成后续手续。未按期报到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公示、通知、信息均在喜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xd.gov.cn/)发布。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喜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xd.gov.cn/)和喜德县教育公众号上了解考核信息及考核进程或向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考核信息造成损失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聘用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招聘合同。

(二)服务期管理

考核招聘的教师应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后才能申请调离初始单位。服务期内离开的,每少服务1年缴纳违约金1万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九、纪律监督与咨询服务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整个考核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喜德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679614(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677113(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举报电话:0834—8677114(喜德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喜德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xls

附件:2喜德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2日

相关事项提示:

参加考核考生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参加考核调动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加考核考生自行负责。

疫情防控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当前,全国多地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我县考核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现就我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需持本人报名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现场报名。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范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为避免影响考核,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五)在报名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核调动,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3)考试前22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三、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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