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3名)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前锋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选岗等需遵循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于管控期结束后,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若因考生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选岗的,责任自负。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及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以缴纳社保为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加2分、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从7月18日至7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110室(前锋思源实验小学校后大门),联系电话:0826-2861166、0826—2879339。
(三)报名程序
1.熟悉公告内容。报考者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告栏或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报考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报考职位”栏填报“前锋区合同制幼儿教师”)。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及加分初审。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毕业生,需书面承诺在考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同时现场确认加分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特别说明: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参考。并书面承诺,在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自动丧失已获得的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佐证资料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承诺书原件),另需交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待办准考证用)。
5.查询报名情况。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每天上午10:00前在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当天以前报名情况,报考者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或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处自行查询。
(四)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将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11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我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
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面试地点
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地点为准。
(三)面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面试读本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智慧鹰》读本,内容为前锋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大班教学内容,面试课题由面试评委确定,所有面试人员面试同一课题。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加分在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面试成绩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按程序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毕业的优先,下同)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人员及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参加由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培训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于2022年秋季开学时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
(二)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机关纪委:0826—2350830。
(二)咨询电话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26-2861166、0826—287933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和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附件:2022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