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2017年音体美教师招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缓解结构性紧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问题,我区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8名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小学音体美教师8名。其中,乡镇小学音乐教师3名、乡镇小学体育教师2名、乡镇小学美术教师3名(具体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2017年及以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出生。

4.具备全日制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

6. 凡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7年8月1日(本次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分职位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会议室(广安区建设路26号,北辰街道办事处六楼)。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广安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考试费用80元/人。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区教科体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1.面试比例: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各职位要形成竞争(即:各职位报考人数大于招聘职数),如个别职位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职数。

2.面试教材:面试教材为广安区中小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小学音乐、美术使用小学五年级下期教材,小学体育暂无教材,使用初一下期教材。小学音乐教材版本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小学美术教材版本为人民美术出版社,初中体育教材版本为教育科学出版社。

3.面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30前,应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面试考场指定地点候考,证件不齐或逾时未到面试考场警戒线入口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地点:广安二中(广安区城北五星街16号)。

5.面试方式:根据各招聘职位面试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的原则,分设若干组分别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隔位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6.成绩公告:面试成绩于2017年8月15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qrsj.gov.cn)公告。

(三)体检

体检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如同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相关人员进行复试,以复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确定为体检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暂定8月下旬。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会同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成立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选岗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或应选不选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列占考核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社会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首期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5周年(含一年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的各环节,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考核招聘教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区纪委:0826—2222805          

区教科体局纪委:0826—2248655

(三)本次考核招聘教师过程中各环节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另行通知。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0826-2248433 、2248411

附件:1. 2017年考核招聘职位表.xls

     2. 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市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7月25日

1. 2017年考核招聘职位表.xls

2.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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