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017年11月教师招聘公告(55名)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南江县2017年11月考核招聘部属
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南江县部分公办高完中、县城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5名编制内事业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公开考核招聘55名,含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南江县2017年11月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部属免费师范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为普通全日制的同时为全日制研究生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3.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岗位表》,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为准,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相符;不符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各职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需信守承诺,承诺聘用后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在各类考试中徇私舞弊受过处分限制报考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主管机关不同意调动的。
(6)不愿承诺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实行考核招聘,某职位未形成竞争的,以面谈等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某职位已形成竞争的,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
五、报名
全国各地考生可自主选择到以下高校站点报名参考应聘,在以下高校招聘名额未满时,则另行公告延长时间至2018年5月底在县教科体局组织报名招聘。
1.高校报名站点:陕西师大→西北师大→西南大学→川师大→西华师大
2.高校首站时间:2017年11月9日9:00-12:00在陕西师大招就处(长安校区),后续站点具体报名时间请与高校招就处或招聘组赵老师(13882402008)联系。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一次只能选报一个学校的职位,报考某一学校落聘时可以申请调剂到其他有空缺职位的学校。招聘单位某职位若有空缺在总计划内各学科间可作调整。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及就业协议。
(5)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提供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教育部门分工负责,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已经查实取消资格。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六、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的,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某职位未形成竞争的,以面谈等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应届毕业生当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某职位已形成竞争的,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面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以各学科现行教材教法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考生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表达是否准确、完整、清晰,语言是否有亲和力等。面试采取考生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按考核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
往届生体检对象的体检、政审等事宜另行公告安排。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底前凭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报到证到县教科体局报到,统一参加体检政审考察,待档案审查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八、政审考察
县教科体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考核通过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后续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妥善保管现场核发的准考证,报到、体检将用此证。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及查询网址(区号:0827)
1.咨询电话:县教科体局:8225533 县人社局:8227499
2.举报电话:
县纪委: 8225189 县人社局纪委: 8227362
3.查询网址: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nj.gov.cn/]
十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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