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12名、数学教师6名、体育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科学教师4名、道德与法治教师3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34名。

2026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以上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10)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11)2026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2)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薪资待遇

1.凡被聘用的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

2.教职工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教职工享受工会活动、节假日慰问等其他福利;

4.教师享受各类评优和职称评定;

5.教师专业发展保障充分,享有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

6.享受带薪假日。

四、招聘流程

初试+笔试+专家组面试+综合考评

五、简历投递

邮箱地址:493670504@qq.com(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

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岗位+毕业院校+姓名电话”

邮件内容:简历+《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可下载+具备报考岗位条件的印证材料电子版

六、联系我们

13980929119(王老师)

15928532961(刘老师)

18686469889(郭老师)

附件:应聘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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