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夏)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4年(夏)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共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及招聘工作后续通知均在毗河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 学校简介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成立于2018年9月,是经成都市政府批准,由新都区政府创办的一所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学校毗邻新都区最大森林公园——泥巴沱森林公园,紧邻新都区政务中心、四川音乐学院,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占地62亩,现有29个教学班。学校是新都区现代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新形势下“党的领导、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办学至今师生获区级以上各类荣誉5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四川省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成都市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成都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新都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新都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新都区中考质量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范围
01、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3名
初中数学教师3名
初中英语教师3名
初中化学教师2名
初中物理教师1名
初中历史教师2名
初中体育教师1名
初中美术教师1名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共17名。
教师身份为编外聘用教师,最终招聘人数以实际结果为准。
02、招聘对象
①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初中教师;
②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初中教师,须取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由毗河中学认定);
③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初中教师;
④以上招聘对象满足一条即可。
有长期在初中学段从教经历的教师和长期担任初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应聘条件
0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所有应聘人员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等。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应聘者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或相近。
0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4年9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0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7月10日—7月21日
资格审查:2024年7月10日—7月21日
0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
0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夏)新都区毗河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7名人员控制数教师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2024年(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者须将《报名暨资格审查表》上传至邮箱cdsxdphzx@163.com。
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初中语文+张三)。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17点。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随报随审。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0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4年7月22日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六、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根据应聘者资格审查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的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初审合格人员随审随验,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2.原件校验方式:由应聘者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打印的《报名暨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要求,应聘者在原件校验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应提交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栏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各类荣誉称号和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毗河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其是否满足招聘条件);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现场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以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预计2024年7月23日在毗河中学进行。
2.面试方式:除体育学科外的其余初中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运动技能考查、试讲和答辩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运动技能考查40分、试讲40分,答辩2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且总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九、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且总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在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2024年8月20日前向毗河中学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其职称岗位的聘任,按毗河中学岗位设置的空岗情况和聘用方案进行聘任。
(五)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不解决其配偶的工作等问题。
十二、福利待遇
1.全员聘任制,因岗设酬,多劳多酬,优劳优酬,年薪15-25万;
2.按规定购买六险一金;
3.按规定享受职称评定、晋级、评优政策;
4.可按规定享受“新都区人才支持政策”的相关补贴;
5.定期健康体检、工会福利各种暖心等。
十三、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028-83989266或毗河中学郭老师:18980719015
监督举报:
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028-83976015
十四、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毗河中学无关,特此提醒。
本方案由毗河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夏)新都区毗河中学公开考核招聘17名人员控制数教师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2024年(夏)面向社会公开自主考核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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