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人才招引(博士、高级职称)公告
成都体育学院是国家部署在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原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四川省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学校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教、医、文、管、经、艺、史等7大学科门类。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体育学为A-。体育学、临床医学(运动医学)、新闻传播学、中医4个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其中体育学入选Ⅰ类建设学科。
校以才治,业以才兴,在顺应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和推进学校一流体育大学建设的新征程上,学校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开创人才引领创新、人才支撑发展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根据《成都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海内外引才纳贤,诚邀海内外英才汇聚成体校园,施展才智、共创佳绩。学校情况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网站www.cdsu.edu.cn。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海内外引进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附件1)的人才。
二、招聘方式
本次人才招引均在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按聘期管理,以工作任务考核。
三、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要求
1.具体岗位条件和要求请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拟招聘人才所学专业属于该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下设专业的视为符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2.符合学校发展的紧缺人才,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四、待遇和职责
学校给予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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