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精准引进符合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成都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应届毕业生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优中选优,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和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部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3.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注: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公费师范生具有本科学历,其余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5.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明细表》。如有岗位无人报考或无合格拟聘人员,则该岗位名额可调剂使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3日09:00—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为: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zhao/cdgxjk2023/index.ht
ml,也可在报名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