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3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419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50名,秦州区20名,麦积区107名,秦安县59名,甘谷县63名,武山县60名,清水县50名,张家川县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以下简称《职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职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进入新发展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我市未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县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职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职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职位所需标准为准。

6.《职位列表》中有户籍限制的职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以学历认证书认定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8.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我市参加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ianshui.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1《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期间(共5天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天水)”,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并确认提交成功。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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