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持续提质强能”,吸引优秀人才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印发〈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3〕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此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设置16个岗位,计划引进16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其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或与招聘岗位专业背景一致均可报名;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 “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图书馆905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zrsc@163.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表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将就读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所学专业、预取得学历和学位、预计毕业时间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思想政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院校公章)、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面试考察合格,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并经审核无影响录用问题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2)往届毕业生。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3)留学人员。将毕业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4)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具有人事管辖权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及录用分配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仪表举止以及潜能等。面试考核分为说课(教辅岗位为工作方案设计)和答辩两个环节(艺术类专业考生同时加试专业技能),共20分钟。说课(工作方案设计)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60%、答辩(包括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技能加试)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在说课前40分钟抽取相关内容或章节封闭备课(撰写工作方案)。面试考核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如遇同一岗位考生面试评分成绩相同,则采取评委票决方式确定拟考察人选)。
2.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及以上,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成3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从教潜能、岗位匹配、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引进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时经考察组合议,若存在不具备担任高校教师或与所设岗位不匹配等情况者,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如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档案审查
考察合格者,由陇南市教育局调阅审查档案,审查档案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体检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凡引进我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同时从到我校工作之日起必须从事辅导员岗位或行政管理干事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可根据学院需要承担每周不多于4节课的教学工作,享受校内相应岗位津贴待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
六、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过程性公告,请考生关注陇南师专组织人事部官方网站。陇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对陇南师专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指导,陇南师专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9-3200335
监督电话:0939-371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