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50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计划共5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由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相关用人单位配合, 成立考核组,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组织开展校园专场招聘会,实地开展引才工作。
三、引进范围
(一)集中引进范围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长期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具有全省有效中小学(含中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科带头人。
四、集中引进阶段
(一)第一阶段
1.引进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引进时间和地点
3月5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
3月6日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
3月8日在华东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
3月10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
3月12日在西南大学开展校园招聘;
3月14日在陕西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
(二)第二阶段
1.引进对象
引进范围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2.引进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16日-18日,在西北师范大学组织开展校园招聘。
五、长期引进阶段
符合长期引进范围和条件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7月1日前均可报名参加人才引进。
六、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引进: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成绩单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金昌市“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七、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认真查阅《公告》,填写《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提前与考核组联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具体各岗位引进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学业课程成绩单、职业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自荐材料、《报名表》等材料;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业课程成绩单、自荐材料、《报名表》。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通过考核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订立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资格审查。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组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音体美、学前教育、书法教师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专业测试,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5分。考核成绩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签订协议。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因拟引进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签订协议时因考核成绩并列需择岗的应聘人员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拟引进对象。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对拟引进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请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备案聘用。拟引进人员经审核公示和备案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相关认定标准,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本科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71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张老师
0935-8212604;186-0945-8038
报名邮箱:153985056@qq.com
金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c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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