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定西市教师招聘公告(26名)

发布时间:2019-10-1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定西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定西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定西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和《定西市2019年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市直学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引进18个岗位26人。其中,定西市第一中学计划引进7个岗位9人,甘肃省电大定西分校计划引进2个岗位2人,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农业学校引进7个岗位12人,定西市幼儿园计划引进2个岗位3人。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985”“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省部共建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定西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五)非定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合格人员需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

引进人才与我市市直学校签订至少6年以上工作合同。

四、优惠政策

(一)定西市市直学校引进人才,纳入定西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定西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才达到定西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按规定执行。

五、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在“定西教育信息网”、“定西微教育”下载填写《2019年定西市市直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送至4所市直学校报名邮箱(市一中294070979@qq.com、省电大定西分校452701576@qq.com、市幼儿园1032111010@qq.com、临洮农校lnbgs@126,com)。引才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条件集中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复审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现场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进行面试考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参加4所市直学校在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应聘时间将在定西教育信息网和定西微教育公众号上另行公告。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所在工作单位需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每个引才点工作结束后,意向报名人员可登陆4所市直学校网站查询岗位招聘情况,已招满岗位不再公布。

(二)资格审查

依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教育类相关专业且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允许报名,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核签约

面试小组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

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采取听取个人陈述、试讲、答辩等测评方式,重点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根据测评与考核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引进的往届毕业生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全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备案表》,由市教育局和市委编办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签协议书无效。

引进的应届毕业生次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定西市教育信息网、定西微教育发布此公告。

3.4所市直学校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引才工作进展情况。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2-8212852

监督电话:0932-8212873、8222070

附件:附件1:定西市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定西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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