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教师招聘公告(11名)
2019年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教育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和《漳县2019年教育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漳县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引进18个岗位68人。其中教育系统7个岗位11人,卫生系统11个岗位57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教育系统: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音体美专业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卫生系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人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漳县工作。
(三)教育系统引进人才须具备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卫生系统引进人才须具备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具备相应学科资格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卫生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原则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非定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
(一)教育系统:在西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省重点师范院校进行引进;在兰州等地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引进。
(二)卫生系统:赴省属医学类专业院校进行引进;在兰州等地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引进;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引进。
四、引才待遇
(一)按照当地同等条件下统一标准发放薪酬待遇。
(二)教育系统:对教育类“985”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211”及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三)卫生系统:对“985”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211”及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
(四)对引进的教育卫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县住建局优先提供公租房一套使用。
(五)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单位工作性质,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安置,其子女转入本县就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下午6时截止。应聘人员填写《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正反面A4纸打印,见附件),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教育系统:2414260329@qq.com;卫生系统:453370249@qq.com)。根据岗位需求条件集中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现场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
2.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凭《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报名登记表》、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已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时,所在工作单位需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2019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兰州,(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联系电话:0931-7971652);
②2019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③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兰州,(兰州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联系电话:0931-8912100、8912110);
④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3:00,兰州,(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体育馆,联系电话:0931-5161069;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复审
依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所表述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教育类及卫生类相关专业且与《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允许报名,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考核签约
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和考核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引进人才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漳县党建网(http://www.zxdjw.gov.cn/)、漳县党政网(http://www.zhangxian.gov.cn/)发布此公告。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县教育局、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0932-4862223、13993234458、13830243825
卫生系统:0932-4862160、13993234152、1391968818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