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年绥德县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公告
根据绥德县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开招聘15名编外学科教师,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城区高中教师15名:语文4名、数学3名、物理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地理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及相关记录)。
3.须持有与岗位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与岗位学科相应的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各应聘人员到期如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
4.具有榆林市户籍或榆林市生源(2024年8月1日前落户);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专业不限,可根据本人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在读生;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振兴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详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通过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0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8:00-8月14日19: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16日12:00-8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KB以上、50KB以下)。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为200分,其中:教育理论知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具体地址、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查询
参加笔试人员届时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部分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列为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已满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计算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所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绥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sd.gov.cn)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选岗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
末位成绩并列时递补顺序为: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并列的,同时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选岗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定岗位。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绥德县编外学科教师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意见,择优聘用,一年一聘。
(三)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学校负责考核管理。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同期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对待,由县财政拨付。
(五)聘用人员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在任职单位岗位设置有空岗的情况下,按社会人才参加职称评聘,占用学校岗位,根据相关规定晋级晋职。
(六)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按照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有关标准缴纳。
五、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应当提高警惕,警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2-5622169;(工作时间拨打)
绥德县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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