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兴平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文件精神,现就兴平市2024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兴平市2024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6名,其中:农村小学招聘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6名、体育3名、美术3名、音乐4名、科学1名、心理健康1名。(岗位设置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二)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五)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13日前,向咸阳市特岗办报送2024年招聘计划、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标准及公开招聘办法等。6月18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8: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务必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个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三)资格初审。6月23日9:00至6月28日18:00(其中:6月28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市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咸阳市特岗办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A4纸复印),按下述顺序装订并装入档案袋:
①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⑥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网上验证信息打印件;
⑦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复审方式。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其他证明资料,对照兴平市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严格审查,作出审查结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签订考生诚信书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微型课的方法进行,由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现场量化赋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按照省特岗办面试工作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陕西特岗系统”、兴平市政府网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计算生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8月8日前全部完成。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八)补录及签订合同。2024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8日前,携带本人档案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市特岗办将按照招聘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8日前完成;市特岗办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若首次补录未完成招聘计划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3日前完成。8月23日前,市政府将根据咸阳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8月30日前向咸阳市特岗办报送《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加盖公章)、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四份。
(九)集中培训。8月份,市特岗办将对新入职的特岗教师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入职前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十)上岗任教。8月底,所有聘用人员按市特岗办规定时间上岗任教,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市特岗办将依据《合同书》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服务期限和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需求在市域内乡村学校间交流。
(二)服务期管理。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市教育局(特岗办)代市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三)落实服务期满政策。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咸阳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予以支持。
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五、重要提示
(一)为确保特岗信息及时发布,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所有通知及注意事项将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了解招聘相关动态,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影响聘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特岗办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29-38818969(人事科)029-38822445(秘书科)
附件:兴平市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docx
兴平市特岗办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