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咸阳市秦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了打造陕西教育新高地,在教育领域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授权,按照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方式为咸阳市秦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咸阳市秦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不受学历形式限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1985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以《2021年咸阳市秦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7、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nqindu.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大楼428办公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持4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单。所有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1年咸阳市秦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往届毕业生需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统一交由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资格审核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需将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交由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待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情况予以返还。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参加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现场讲课。每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为12分钟。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将所有考官评分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剩余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及个人征信等情况,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为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咸阳市秦都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应做出承诺。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在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接受体温测量和扫码,从报名开始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应聘人员“陕西健康码”为绿码且测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陕西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以及不能扫码的人员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入境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落实隔离措施后,隔离期满,仍需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面试前现场查验。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遵守相关隔离制度、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报名及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9-3322901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附:2021年咸阳市秦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表.xls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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