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省宝鸡第一中学教师招聘30名公告
宝鸡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宝鸡第一中学是宝鸡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学校。为适应学校办学需要,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陕西省2025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双选会现场,为宝鸡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4名,初中数学教师7名,初中英语教师3名,初中物理教师3名,初中化学教师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3名,初中历史教师3名,初中生物教师2名,初中地理教师2名,初中体育教师2名(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7日至2006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7日至2006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料。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2025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国境外)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aoji.gov.cn)、陕西省2025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双选会现场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下午15: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陕西省2025届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双选会现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街620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在双选会现场将《宝鸡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交招聘报名工作人员。
4.报名须提供的主要资料:
(1)《宝鸡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院校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等有关证明材料。
(4)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应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查验和谈话了解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学习经历以及专业发展情况方式进行。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课堂教学知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的视需要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往届毕业生,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件后再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期间不得无故放弃招聘,否则记入招聘者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5.本次面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这次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杜老师:18991746305
周老师:18700757590
胡老师:13571729365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