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教师招聘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21-07-2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汉滨区政府同意,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为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紧缺特殊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和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4所学校共招聘4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6人、紧缺特殊人才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bin.gov.cn)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西校区(汉滨区大桥路51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应聘人员报名前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学历验证证明(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站的验证证明,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面试

1.准考证领取: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1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西校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8月5日在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西校区进行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2021年8月5日早上7:30到达面试考点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用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讲课所用教材为现行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具体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

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教具。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递补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人社局和教体局审核,报请市人社局核准审定,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面试场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査、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915-3212363

监督电话:0915-3255138

附件:1.2021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岗位表.docx

2.2021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报名表..docx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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