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教师招聘公告
镇坪县2019年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镇坪县部分学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1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限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小学教师岗位限全日制统招师范教育类专科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6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认证。
5.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镇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p.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2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10月26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其他时间在镇坪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镇坪县人民政府大楼504咨询电话:0915-8822019)。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镇坪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资格证书者,需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拟聘人员公示期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聘用),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二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924935855@qq.com。
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会同用人单位联合进行初审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且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成绩在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教体科技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上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隐瞒信息、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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