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2017年,获批“陕西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晋升为陕西省第一批次招生本科院校。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医、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西安医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各学历阶段履历档案完整。
7.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非外语专业硕士英语能力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等级成绩合格;
(3)参加国际认可的英语能力或等级考试,达到申请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高校语言成绩标准,或取得分数达到考试总分55%以上。
说明:
(1)获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得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者,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3)除岗位特殊要求外,其他语种成绩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因违反考试纪律,在限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专职辅导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须为新疆籍少数民族,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3.心理健康教师: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心理学专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以上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注:凡具有一年以上(含)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相关单位连续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发布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24点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在移动端或PC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https://zp.xiyi.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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