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3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镇雄县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为做好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政治过硬,素质优良;

  (二)爱岗敬业,综合达标;

  (三)公平公正,鼓励优秀。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教师160人,具体岗位详见《镇雄县2022年城区及卫星集镇学校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设置表》。

  三、选调岗位

  (一)选调岗位由设岗学校根据选调计划设置,分科目命题考试;

  (二)选调岗位设城区学校、三城办事处辖区学校、五个卫星集镇辖区学校;

  (三)乌峰街道中心学校、南台街道中心学校、旧府街道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合并设岗,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中屯、泼机、塘房、场坝、赤水源镇辖区学校以乡镇独立核算学校为单位分类设岗,分层级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选调范围

  小学岗位面向县域内乡镇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小学任课教师选调(小学教师资格只担任初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小学岗位),初中岗位面向县域内乡镇初中在职在编在岗任课教师选调(初中教师资格只担任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初中岗位)。既上学前教育又上小学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既上小学又上初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报小学或初中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报考初中或高中岗位。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近三年度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初高中岗位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只担任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初中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只担任初高中学科教学的可选报小学岗位);

  7.在现工作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在现工作单位服务);

  8.教龄不少于3年(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9.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禁止条件

  1.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失信人员;

  4.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有旷课1节及以上、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的;

  5.截止2022年7月31日,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6.城区学校(含乌峰、南台、旧府街道中心学校)教师;

  7. 2021学年未实际兼课(产假除外)的教职工;

  8.未转编的特岗教师。

  六、选调方式

  同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七、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在辖区学校(校点)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同时在县教体局一楼大厅宣传橱窗张贴。

  (二)组织报名

  1.按中高考报名程序组织,本人到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能他人代报;

  2. 2022年8月3日至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在县第二幼儿园(保卫街)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考勤证明、一张免冠一寸半身近照。其中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其他证明收取原件;

  4.报考对象只能按规定选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错报的报名无效;

  5. 2022年8月8日,报考人员在县教体局招考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数与招考学科岗位比例达不到2:1的,按比例削减选调岗位;

  7.报考对象报名时需对报考相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三)笔试事项

  1.采用闭卷方式分学科命题,满分100分,命题范围为对应学科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命题、制卷、施考、阅卷及保密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全程监督;

  3. 2022年8月9日下午3:00至5:00在镇雄县第一中学初中部进行笔试(若报考人数太多可适当增设考点考场,增设考点考场另行通知或公示);

  4.阅卷按封闭流水作业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 2022年8月10日上午在相关媒体和县教体局一楼大厅公示笔试成绩。8月10日下午5:30点前接受笔试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四)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县教体局对初步入围人选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新录人员标准执行;

  2.因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公开选岗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公开选岗;

  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教龄长者、学历高者、少数民族、女性、年龄长者的先后顺序优先选岗;

  3. 8月12日下午3:00,城区学校和乌峰、南台、旧府中心学校选调人员在镇雄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公开选岗;五个卫星集镇选调人员到对应乡镇岗位学校选岗;

  4. 8月13日,拟录人员到选调学校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六)办理调动

  拟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县级部门审批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须经学校集体研究,由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查实,属领导干部(含学校管理干部)的,视其情节给予免职和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对象的,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1. 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选调工作的;

  2. 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选调原则的;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 无理缠访或应回原学校工作而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

  5. 在未接到上级调动通知前提前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的;

  6.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九、疫情防控

  报考对象在选调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需落实如下疫情防控措施,否则不得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一)报名、笔试期间,报考对象及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纱布口罩或其他不合格口罩,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一米以上,自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报考对象报名、资格复审和参加笔试时必须提供“行程卡”和24小时内的“云南健康码”申报结果(自行打印彩色纸质版),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和笔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报考对象,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一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报考对象,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行程卡”显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对象,需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证明和报名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行程卡”显示一个月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其他事项

  (一)从选调工作开始到试用期间,都属于资格审查期。审查期间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疑问并经查实有虚假的,取消当事人的报考或试用资格,当事人返回原学校工作,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因未落实疫情防控造成个人不能参考和录用的,一切责任概由当事人负责;

  (三)报考对象入围选岗后放弃选调资格,不再递补相关人选,放弃选调资格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同类选调考试;

  (四)选调考试用表县教体局发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邮箱,请报考对象自行下载;

  (五)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六)相关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镇雄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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