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足球教师通告
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足球教师通告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5名编制内足球专项教师,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足球教师5人(按考核成绩选择学校):玉溪第一小学1人、玉溪第五小学1人、高仓中心小学1人、春和中心小学1人、北城中心小学1人。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所学专业为足球专项的体育学类专业;
3.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设定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5.身体健康,符合本通告要求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30止。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htqjyzp@126.com(请在标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即完成报名。应聘材料含:《2022年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附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足球专项证明(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个人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生活照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审核时审验上述材料原件,交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二)综合考核
如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合格人员超过1:3的比例,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并逐项评分,根据得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如不超过1:3的比例,则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核采取面试和足球专项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面试(占考核成绩40%)+足球专项技能考核(占考核成绩的60%)+加分。
加分项目:
1.大学期间参加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主办的足球比赛加3分;大学期间参加教育部或国家体育总局及以上主办的足球比赛加5分;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足球)加8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足球)及以上加10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员资格证的加5分。
单项内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考核时请自带运动装备,考核过程中要做好自我保护,以防受伤。
考核时间预计2021年12月上旬,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并进行选岗;如出现因考核成绩并列导致拟签订就业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按足球专项技能考核成绩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专项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三万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核。“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二)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其它资格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77—2015823、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2618、2025308
附: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