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公告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公告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处素有“珠江之源、爨乡福地”的千年名城——曲靖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麒麟校区、经开区校区两个教学区,总占地面积367亩,建筑面积11.14万平方米。目前,占地1549.5亩的马龙校区建设正有序快速推进。学校设11个二级教学部门、8个教辅机构,建有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省级实验实训教学示范基地,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余家。学校面向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生9800余人,普通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0000余人。现有教职工458人,现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获省级人才称号5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第一届云岭技能工匠1人,珠源名师2人,珠源技能大师1人,市级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5人,市级优秀骨干教师8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和中青年学术学科带头人9人,市级青年专项培养计划1人。学校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现已成为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双高”立项建设单位;省内专科医药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唯一的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唯一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唯一的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唯一的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推荐院校;唯一的省级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专升本”确立为跨越式发展的建设目标。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云南省“双高”院校与“专升本”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学校拟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1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全日制应届(含2021、2022、2023年毕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公告发布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拟引进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引进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拟引进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引才学校服务10年以上。
4.取得全日制高校毕业的相应学历与学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等相关条件要求。
5.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3年4月13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计划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计划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13人(见附件6),其中:医学类5人、教育学类2人、文学类1人、理学类1人、工学类1人、法学类2人、管理学类1人。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当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专业及引才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学校要求,可经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
六、补助待遇
(一)市级补助待遇
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分别给予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6万元、8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人才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二)学校补助待遇
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人才可同时享受学校补助待遇: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医学博士研究生,在引进当年一次性生活补助50万元。全职引进的全日制非医学博士研究生,在引进当年一次性生活补助30万元。
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引进当年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
七、引进方式
此次教育人才专项引进采用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2023年7月31日18:00。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岗位人数未招满前均可报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2023年5月5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线上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qjyzrsc2023@163.com。
(4)报名材料要求:
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小一寸、蓝底、电子版);
②《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见附件4);
③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⑤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专业能力)的科研课题、论文、专利;
⑥职称资格证或其他执业(职业)证件(此项有则提供);
⑦须填写《未就(过)业保证书》(见附件5);
以上报名材料,①项单独形成一个文档,②-⑦项请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两个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进行压缩,压缩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请命名为“XX教育人才专项-姓名+专业+学历”。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为原件扫描,电子版均须为彩色显示清晰的JPG图片格式或PDF文件格式,《报名表》(附件4)及《未就(过)业保证书》(附件5)的“考生报名承诺”项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5)报名咨询电话: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唐老师,0874-3415613,请应聘者于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咨询和报名。
八、引进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按引进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告知报名者审核通过情况。
(二)面试人员确定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审核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交《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以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3)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及面试评委的组成:此次引才的面试试题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命制,面试评委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抽调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本次面试以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引才程序。
(四)进入实习量化评价人员确定
面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实习量化评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进入实习量化评价人员参加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期一周的实习量化评价。指定专人围绕教师专业素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实习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并划定最低分数线为80分。实习量化评价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面试、实习量化评价计算出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实习量化评价成绩×3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报备,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公示和录(聘)用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经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引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引才学校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的人员,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曲靖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公开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公告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874—3415613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330108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处0874-3416110。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3日
附件3 附件3 师范类本科大学(不包含师范类学院)36所.docx
附件4 附件4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docx
附件6 附件6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教育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