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教师招聘公告(64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构建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2023年思茅区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紧缺急需人才64名,现就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
(一)招聘对象
1.思茅一中、普洱二中: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公费师范生优先聘用。
2.思茅三中、思茅六中、思茅一小、思茅二小、思茅三小、思茅四小、思茅七小: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2)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师范类限制)应届毕业生。
(3)同等条件下,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优先聘用。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4.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教学基本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7.户籍不限;
8.承诺在思茅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2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2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