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教师招聘招聘公告
澜沧县2021年事业单位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澜沧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意2021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36人。为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教体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1.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1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1年3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预报现场确认
报名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邮箱预报现场确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18:00前,如有意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压缩后发送至此次紧缺人才招聘的相关招聘学校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意向单位+所学专业。招聘学校收到报名者信息后在48小时内作出回复,并根据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对筛选出的报名者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按现场报名时间进行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澜沧县第一中学:1295535578@qq.com
澜沧县民族中学:986906898@qq.com
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136450045@qq.com
特别提示:
1.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下午17时30分,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资料到报名地点及时报名;
2.邮箱报名,仅为预报名,实际报名结果以现场报名确认为准。邮箱报名人员务必在发送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资料无法辨识、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自荐材料;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2021年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使用院系证明代替);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各类获奖证书照片,若无相关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7.提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2021年毕业生提供三年即可);
8.与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具体要求详见“第九条、其他事项”中“(二)其他要求”);
9.个人近期生活全身照一张(现场报名者可不提供)。
(三)资格审核
不进行笔试。采取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员的方式,资格审核考核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前在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并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专业知识测试:烹饪与营养膳食教师岗位。
说课:其他教师岗位。
(三)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8:30至面试结束。
2.每个考场面试时间:
专业知识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40分钟。
说课。每名考生说课时间20分钟。
(四)面试地点
澜沧县第一中学。
(五)面试设置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
面试考官设文综教师组考官1个、理综教师组考官1个、英语教师组考官1个、职技教师组考官1个,共4个考官组。
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考生席。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计分核分人员2人、引导员1人。
职业高级中学岗位的面试考官由本校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教师抽签组成,必须保密。
其他岗位的面试考官从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库中抽调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和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聘用证书、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面试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试卷保管、医务、安保等。
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每轮)人数。
(六)面试内容
由考生按随机原则抽取其中一篇作为说课,说课稿由考生自行准备。
面试内容由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面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烹饪与营养膳食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四、面试流程
(一)面试考生
4月1日上午08:0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先出示“云南健康码”(申报二维码详见附件3),“绿码”的经测体温、消毒等程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后进入候考室抽签。考生按学科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号。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候考室。
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场面试。
在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时和面试进行时考生不得戴口罩,其他场所或时间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二)面试开始:4月1日上午08:30,面试正式开始。
主考官通知引导员考生进场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考官必须观察核对考生胸牌号与考场门贴号是否一致,考场信息等是否正确,其他考官也协助观察,面试考场内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三)面试程序
1.烹饪与营养膳食岗位
可视情况每个考场引导1名或1批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宣布:开始计时。
专业知识测试。
考生制作雕刻(所有考生同时进行),考生可自带刀具或使用现场提供刀具,面试时所用食材由考场统一提供,时间要求在30分钟。
知识问答阶段。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根据抽签顺序引导考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知识问答,考官可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情况提问考生,每名考生时间10分钟。
2.其他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主考与考生核对准确说课内容;告知考生说课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摆放位置。
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说课讲授阶段。考生进行说课讲授,时间10分钟,说课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果说课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考生进行知识问答,时间10分钟。说课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说课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3.考官打分
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项数之和除以5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岗位,进行加试,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必须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公告五个工作日。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各组评委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并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的考生应积极主动的将个人相关证件原件交报考学校收齐后,统一交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复核考察。考生学籍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机要寄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体检
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检查不合格则考察不合格。
3.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教体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三)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反映。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二)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为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八年(含试用期一年)。
5.报考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岗位的,必须约定在合同签订后3年内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澜沧县一中、澜沧县民族中学岗位的,2021年届毕业生未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取得,否则取消聘用,2019年、2020年届毕业生,必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7.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原件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春阳 0879-7221369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钟 艳 0879-7233090
澜沧县第一中学 周河海 13769962645
澜沧县民族中学 张 慧 15758359988
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 欧倩玉 18812328666
澜沧县纪检监察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0879-7536027
九、组织纪律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紧缺人才招聘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人大、政协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县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资格审核贯穿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随时终止、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十、本公告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1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xlsx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