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大理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云南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细则》《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结合2025年度大理州教育系统岗位需求,决定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组织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拟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2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为大理教育发展奉献的志向,并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

4.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专业能力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3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并将完整的《资格审查表》连同个人简历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证件材料(有效身份证、本人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历、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以扫描件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学校+岗位+毕业学校+姓名”(如:云南省下关第一中学+高中语文+XX大学+张三)。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9日前完成资格审核、考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县市或学校通知为准。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直接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小于或等于1:5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采取考核方式一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方式二: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超过1:5的岗位,采取组织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程序进行。专业测试(笔试)结束,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考核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长由招聘县市或学校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综合成绩高者胜出。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每个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开展,由招聘县市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对新招聘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四)公示。州级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州教育体育局、县市拟聘用人员由县市教育体育局分别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六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应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经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以及体检合格拟招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待毕业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此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及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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