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选调公告
根据《剑川县教育体育系统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剑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考试选调金华镇、甸南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7名,剑川县城区幼儿教师2名,金华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动态管理原则;
(二)采取笔试和附加分相结合方式,考试选调。
二、考调学校、岗位及人数(单位:人)
学校 | 小学教师 | 初中信息技术 | 初中英语 | 初中体育 |
金华镇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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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南镇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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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甸南镇中学教师 |
| 1 | 1 | 1 |
剑川县城区幼儿园 | 2 | |||
金华镇中心幼儿园 | 2 |
三、报名范围
符合《剑川县教育体育系统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剑办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的县内公办教师。
四、报名条件
(一)在象图乡、弥沙乡、马登镇、老君山镇、羊岑乡、沙溪镇任教满6年以上的教师。
(二)调出的初级中学同一学科只能有一人报考(根据学校当年量化方案分数排名,分数相同时以任教年限长者优先);每年各乡镇中心学校同意调出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数控制在学校在职人数的10%以内。
五、报考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由本人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3日—8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 所需材料
《剑川县2022年教师考试选调报名表》一份,附加分核定表及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组织考试
(一)根据本人现任教学学段报考一个岗位(小学教师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二)考试方式:笔试。
(三)命题范围:
1.小学岗位:现行小学教材内容80分,教育理论20分。
2.中学岗位:现行初中教材内容80分,教育理论20分。
3.幼儿教师岗位:教师综合素养60分,幼儿教育20分,教育理论20分。
七、考试选调程序
(一)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剑川县教育体育系统人事调配办法(试行)》〔2022〕15号文件要求,审核符合考试选调条件的教师,务必于8月15日10:00前将本学校考试选调教师材料交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考试选调材料:《剑川县2022年教师考试选调报名表》、附加分核定表及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选调名册)。
(二)各学校需在考试选调材料的复印件和附加分材料上签署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认真审核,一经发现考试调配材料弄虚作假,追究学校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8月16日公示符合参加考试选调教师名单及附加分情况,请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附加分以剑办发〔2022〕15号文件为依据计算(教学实绩加分按本人报考岗位所相对应的任教学科进行加分),对附加分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中心学校反映,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附加分情况事项。
(四)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8月21日8:30—10:30在金华二小进行笔试,提前30分钟入场。
八、相关要求
(一)材料信息真实准确。选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三年选调报考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学校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弄虚作假,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2剑川县2022年教师考试选调附加分核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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