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职业学院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保山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保山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保山职业学院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业务管理和指导。学校地址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保山职业学院编制内教师,招聘人数10人,专门从事专业理论及实训教学工作,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学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食品加工与安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入职3年内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 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教学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加工与安全、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入职3年内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 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智能机电 技术专业 教学岗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入职3年内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 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应用化工 专业教学岗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入职3年内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 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教学岗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国际贸易学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入职3年内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 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 教学岗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基础理论、全科医学、老年医学、护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及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入职3年内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 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以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15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7:30时截止,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保山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邮箱(邮箱地址:bszjzz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填报《保山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底;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底,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3月底。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
(6)关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应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人面试时间为3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试讲占60分,结构化面试占4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职业学院与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对签约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职业学院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职业学院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职业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和《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引进人才,在正式聘用后,经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2022年3月31日保山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入保(返保)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入保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没有国内高风险、中风险、重点涉疫地区等旅居史的面试者
1.面试者须于面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面试当天,面试者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点。面试者进入面试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面试者,可进入面试点参加面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面试者,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面试场地进行面试。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面试点。
(二)有国内高风险、中风险、重点涉疫地区等旅居史的面试者
1.对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隔离。
3.对近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非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
4.对近14天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边境县(市、区、旗)的入保(返保)人员,需提前报备,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隔离。若在离开地已经隔离7天以上的,抵保后施行7天居家健康检测。
5.对省外近14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后尽快报备,施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6.对省内近14天内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保(返保)人员,抵保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保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正常通行。
7.对其他低风险地区入保(返保)人员,抵保前48小时内提倡开展核酸检测。保山市内人员除腾冲市执行口岸城市防控政策措施外,其余四县(区)人员在本市内正常流动。
上述人员隔离期满以及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可以正常流动的,面试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报告,进入面试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面试者,可进入面试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面试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面试期间,面试者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面试者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面试者,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面试条件的面试者转移至备用隔离面试场地面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面试者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面试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面试者注意个人防护,面试者进入面试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面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保山职业学院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面试者密切关注。
(十)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面试者应知悉本告知书事项,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进入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山市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入保(返保)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于自己参加面试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清楚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保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221916
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
施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8122717
腾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5155237
龙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6123815
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7131188
面试者应做好自我防护,在面试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面试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十二)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职业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段老师:0875-3038870
邮箱:bszjzzrsc@163.com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
周老师: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职业学院、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职业学院
2022年月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