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来宾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7名)

发布时间:2023-03-2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来宾市市直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文件和《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的批复》(来人才复〔2022〕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来宾市部分市直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教师6人、事业单位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3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第四批)》(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4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单位联系人(资格审查人员)联系。

(二)岗位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持相关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洽谈报名。有关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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