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南丹县2021年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南丹县2021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共31名。为做好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凡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幼儿园教师2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4日至2003年9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详见附件3)的专业目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依法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南丹县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9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方式步骤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招聘工作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及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月17日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报名当日,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行信息登记,列为本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的对象。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再复审,审查合格人员即为本次招聘的笔试人选,请参考报名人员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南丹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和阅卷。请考生于2021年9月23-24日到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2021年9月25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考察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察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笔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情况,每个职位从合格分数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合格分数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合格分数人数直接进入面试。如出现入围面试人员放弃的,可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组织专家命题。
(3)面试时间和方式。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0月7日进行(以面试公告为准)。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模拟试讲+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试讲总分60分,技能测试总分40分,两项得分相加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4)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6)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5.体检和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待定。
(2)考核。教育、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教育、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人社和编制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须现场查验“健康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正常值)方可参加考试、面试;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时,可摘下口罩,结束后继续按要求佩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附件:1.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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