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2023年度乡村教学点教师招聘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23-06-2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乡村教学点教师配备之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度全州县计划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40名(均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分布在9个乡镇。

 本次招聘以乡镇为单位设岗招聘,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同岗竞聘择优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即以乡镇为单位设置9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个岗位(乡镇)报考,报考同一岗位(乡镇)的应聘人员竞争所报岗位(乡镇)设置的教学点职位(每个教学点1名)。

 教学点职位确定方式: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先后顺序由报考人员依次选择教学点。

 各岗位(乡镇)具体教学点职位情况如下:

 (一)全州县东山瑶族乡教学点岗位(5名):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小禾坪教学点、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大友头教学点、全州县东山瑶族乡石枧坪教学点、全州县东山瑶族乡燕窝教学点、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光冲教学点等5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二)全州县蕉江瑶族乡教学点岗位(8名):全州县蕉江乡大拱桥小学、全州县蕉江乡吐紫塘小学、全州县蕉江乡太白地小学、全州县蕉江乡大屋浸小学、全州县蕉江乡桥边小学、全州县蕉江乡水塘浸小学、全州县蕉江乡花头山小学、全州县蕉江乡大白路小学等8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三)全州县凤凰镇教学点岗位(6名):全州县凤凰镇三里小学、全州县凤凰镇翠西小学、全州县凤凰镇新民小学、全州县凤凰镇大比头小学、全州县凤凰镇大坪小学、全州县凤凰镇立岗小学等6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四)全州县安和镇教学点岗位(6名):全州县安和镇青龙小学、全州县安和镇聚贤小学、全州县安和镇平岗小学、全州县安和镇江明小学、全州县安和镇太平小学、全州县安和镇四所小学等6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五)全州县庙头镇教学点岗位(3名):全州县庙头镇李家小学、全州县庙头镇白果小学、全州县庙头镇历山塘小学等3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六)全州县文桥镇教学点岗位(3名):全州县文桥镇杨福小学、全州县文桥镇长坪小学、全州县文桥镇干六小学等3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七)全州县大西江镇教学点岗位(2名):全州县大西江镇香林小学、全州县大西江镇炎井小学等2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八)全州县咸水镇教学点岗位(3名):全州县咸水镇古留小学、全州县咸水镇洛江小学、全州县咸水镇蕉川小学等3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九)全州县石塘镇教学点岗位(4个):全州县石塘镇塘背小学、全州县石塘镇沛田小学、全州县石塘镇水澄小学、全州县石塘镇双坪小学等4个教学点各招聘1名教师。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6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2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需限制或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凡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工作,由中共全州县委员会、全州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进入各招聘环节具体通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广西桂林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lqz.gov.cn/),首页“政务动态”→“公示公告”栏中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全州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户籍簿、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并提交本人3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等证件。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1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全州县第二中学高中部校区(全州县桂黄中路62号,湘山寺旁)。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岗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合卷,每科的考试分值为50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7月10日,在广西桂林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lqz.gov.cn/),首页“政务动态”→“公示公告”栏中公布。

 七、面试(2023年7月)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二)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面试人员请在广西桂林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lqz.gov.cn/),首页“政务动态”→“公示公告”栏中查看。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公告上所明确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5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察(8月15日前)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总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应由3人以上组成。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论必须针对考察内容,按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察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察。

 (四)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体检

 (一)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有对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二)全州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第八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聘用

 (一)全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约定1年)。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全州县2023年度乡村教学点教师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将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使用手机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4822298;电子邮箱:1372712158@qq.com。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如下: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4817792

 全州县教育局:0773-4819820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全州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全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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