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2023年公开招调骨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贵港市港北区2023年公开招调骨干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港北区内外公开招调骨干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港北区内外在职在编教职工(不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下同)。

二、招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调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中学毕业班的任教经历;

(六)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及荣誉称号;

(七)年龄要求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2005年6月30日至1987年6月30日);取得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或者研究生毕业学历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的);

(八)符合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上述情形所涉及的获奖及荣誉证书取得和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三、招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调所有信息将在《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bq.gov.cn/)或微信公众号:港北教育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13日;

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一楼报告厅。

报名时需交验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及在招调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符合相应教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初中岗位的,还需提交任教初中毕业班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属于现任学校领导的,还需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应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验证章);

(7)现所在学校出具的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2.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适岗评价环节。

(三)适岗评价

由港北区教育局组织港北区内相应学科专家对报考人员分学科进行适岗评价,并公告适岗评价得分。通过适岗评价的报考人员,由招调单位通知考生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招调学科报考人员的适岗评价得分,按招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适岗评价得分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加分小计分值高者进入面试,如适岗评价得分和加分的综合分数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通过适岗评价人数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公开招调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内容为港北区初中、小学现行教材范围的内容。

3.面试时间

202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港北二中。

4.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可按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五)招调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各学科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适岗评价得分×40%+面试成绩×60%。

(六)考核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下列顺序确定:1、职称高者优先;2、相同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3、相同情况下,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级别高者优先;4、相同情况下,由公开招调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招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或不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及参加体检后个人提出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调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网及微信公众号:港北教育上公示拟招调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调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入编等手续。下达聘用通知后拟招调人员提出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拟招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招调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调引进骨干教师的岗位聘用,按招调教师所取得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原单位岗位聘用等级确定。如新聘用单位无相应岗位等级空缺的,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从城区学校统筹调剂相应岗位层级中最低岗位等级聘用,统筹调剂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港北区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参与本次招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调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适岗评价和面试评分汇总工作结束后,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成绩。若有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775—4233602。

五、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聘机关报备。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调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调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港北区公开招调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239885、4236859

附件:港北区公开招调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港北区公开招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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