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海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本次网上招聘报名工作从2023年1月18日至2月5日止。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二)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129个(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剩余岗位计划视情况另行公告。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要求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审查
1.网络报名。通过本公告最后所附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简历、成绩单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形式命名,发送至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邮箱:bhjyjrcb@126.com。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网络面试时间约为每人15分钟,主要形式为试讲和问答。其中,试讲时间约为10分钟,问答时间约为5分钟。应聘者首先添加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QQ(3055345782)为好友,提前20分钟保持好网络畅通、考场光线良好以及视频设备(有视频功能的电脑、耳机、麦克风等)的正常运行。面试正式开始前,应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保证面试时周围无相关人员在场。
2.笔试。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将另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通过电话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
3.拟录。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四)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根据引进人才类别,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具有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面试过程中,应聘者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二)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由应聘者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集中安排,经与应聘者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3200920。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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