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用人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3日至2003年8月13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北海职业学院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xbhzyzp2021)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8月13日8:30至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需提交“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二维码图;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提交7天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文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13日8:30至8月2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2021年8月13日8:30至8月1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北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xbhzyzp2021)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779-3920053)。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

教师岗位考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财会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会计学与财务管理知识;

卫生保健员岗位考试科目:医学知识。

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29(星期日)上午:9:00—11:00。如果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能按时开考,笔试时间将延后,于开考前一周再次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且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9月上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xbhzyzp2021)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北海职业学院划定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北海职业学院申请,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公布。北海职业学院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北海职业学院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北海职业学院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北海职业学院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财会人员岗位和卫生保健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财会人员岗位和卫生保健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察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北海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北海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北海职业学院和市人社局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职业学院纪委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930309。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职业学院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1:2021年北海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咨询电话:

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779-3920053、1510779396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9-2022665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职业学院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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