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运城市绛县教师招聘公告(21名)
绛县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绛县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及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形式为校园招聘,招聘名额为2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2020、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前,在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以及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形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北校区北门1号教学楼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工作时间:早8:00-12:00,下午1:00-5:30)。
4.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③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④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绛县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绛县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5.报名初审要求
应聘考生提前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应聘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1:5的,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时,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
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面试
①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②面试考官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③面试内容和教材版本(面试时考生所用教材自备)
绛县职业中学岗位:播音主持艺术入门训练手册第三版(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书法教程第二版“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详见附件3)。
绛县中学岗位:生物学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上)(人民教育出版社)(详见附件3);
初中岗位: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中国历史(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道德与法治(人民教育出版社)(详见附件3)。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3.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办理入编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聘用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需自备使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报名现场,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
2.考生需服从报名现场管理,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完成报名后,按要求迅速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3.所有考生在进入报名现场前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扫描“山西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现场报名前7天内有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来并;属于低风险区来并返并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5.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来并报名:(1)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隔离期、境外返并人员未超过“7+3”隔离期;(2)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3)居民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所有涉及本次校园招聘方面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359-652689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65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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