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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3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具体招聘单位、性质、岗位、名额等详见《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中医医师岗位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3.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其中要求河曲县户籍的,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9日,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河曲县户籍的、服务河曲县基层项目人员的,视为河曲县户籍。

(三)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2020、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qu.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8:00至2022年1月17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22年1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22年1月18日17: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后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格初审人员的招聘政策培训。负责初审人员要熟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资格初审方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报名期间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名咨询电话畅通,及时解答报名人员的咨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2年1月18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规定。

为保证招聘效率,对“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或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名额或为零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发布补充公告,组织第二次报名。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qu.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1月1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1月18日17:00到河曲县民政人社局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笔试

笔试委托异地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医师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教师岗位为教育理论知识占30%,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占70%;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70%。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导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领导组办公室要维护资格复审的权威性,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初审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前要专门对参与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统一审查标准。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复审客观、严谨、公正。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qu.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拟定面试方案,报忻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形式进行,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学段的教材内容;其他岗位为综合素质测评。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在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q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河曲县民政人社局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民政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书中要明确约定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招聘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招聘领导组和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人社局、县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对招聘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抓好招聘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应聘者要认真及时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招聘领导组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精心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工作,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的专门培训,将疫情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河曲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350-7288185

河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0-7222142

监督电话:

河曲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350-7212388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

附件:

1.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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