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教师招聘公告(34名)
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市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增人计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0名,其中,教育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4个,引进名额34名;卫健系统所属差额事业单位2个,引进名额4名;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进名额2名。具体引才单位、名额、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A类专业或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2.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暂未取得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明确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为二本院校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见《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2.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县、市、区)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组工网(http://www.xzzgw.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原平政府网站(http://www.yuanping.gov.cn)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6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所有学历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10月27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笔试、面试加考察的形式进行,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所有报名人员都参加笔试。本次引进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引进人数的1:1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为保证引进效率,对紧缺专业等确实难已达到1:1的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可以调剂引进名额。
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或出现岗位空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变更为普通岗位,在同一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和补充报名公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占80%),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和阅卷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引进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3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独立备课一小时,讲课时间20分钟。
其他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市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共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原平市委人才办0350-8222229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0350-8223130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0-8223084
监督电话:
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350-8223882
附件1: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1).xls
附件2: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